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上海市北泸定变电站扩建35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申请报告的批复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国网上海市北供电公司关于上报上海市北泸定站扩建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请示》(国网上电市北发展字【2015】173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市北泸定变电站扩建35千伏送出工程。

二、该工程建设地点为普陀区北泸定变电站。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对泸定站内部分35千伏线路进行翻仓;敷设35千伏截面400mm2截面电缆约125米。

四、工程总投资估算77万元,由国网上海市北供电公司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项目代码:31010783221218820161B3101001。

特此批复。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6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