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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关于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你单位转来的《关于报送“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沪公普函〔2020〕48号)文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为使我区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更安全、更有序、更畅通。现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组织实施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部署高清抓拍摄像机、人脸识别软硬件设备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47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四、项目代码:31010700244215220201A3101006。

请接此复函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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