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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祥和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主送单位: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项目名称

普陀区祥和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

310107MB2F0974X20241A3101002

项目(法人)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

规划依据(经上海市、区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等)

《普陀区绿化建设和市容景观提升“十四五”规划》

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推进祥和公园及周边区域景观品质建设,提升祥和公园服务能级,同意实施普陀区祥和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四至范围、起讫点)

位于普陀区长征镇,东至真光路,西至祥和名邸,南至祥和名邸,北近梅川路步行街。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种植、配套建筑、服务设施、园路场地铺装、园林小品、景观水景、景观灯光和市政配套工程等。

项目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匡算302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4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4万元,预备费144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安排并争取市级补贴资金。

项目审批部门意见

予以批准

下阶段,请进一步深化建设方案,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审批手续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

抄送

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审计局,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

告知事项

1、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2、项目(法人)单位凭批复表分别向规划、土地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用地审批等手续。

3、其他。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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