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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新闻宣传中心融媒体平台及演播室专业系统及工艺配套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陀区委宣传部:

你单位转来的《关于区新闻宣传中心融媒体平台及演播室专业系统及工艺配套改造项目的请示》文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为充分整合普陀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各类媒介载体,进一步提升普陀区自办节目质量。现同意由上海市普陀区新闻宣传中心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组织实施普陀区新闻宣传中心融媒体平台及演播室专业系统及工艺配套改造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地址为大渡河路1668号3号楼11层,工程实施涉及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

三、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演播室改造、导控室改造、融媒体中心改造等。

四、该工程总投资估算41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万元,预备费2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项目代码:31010742485064X20181A3101001。

请接此复函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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