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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光公园配套服务和景观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春光公园配套服务和景观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函》(普绿容建〔2022〕25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城市空间融合,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完善春光公园的整体服务功能,为周边居民及游览者提供休憩场所和趣味生态体验,现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实施春光公园配套服务和景观设施建设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位于普陀区环城绿带南端,东临 S20外环高速,西至新槎浦河,南至金昌路,北至武威路,实施范围在凌家浜及外环林带三地融合改造工程范围内(即春光公园一期工程范围)。

三、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状环城驿站,新建 1 座售卖建筑物、1 座门卫,设置围墙和大门,并同步增设标志标牌等配套设施。工程改造及新建建筑物建筑面积约 663 平方米,占地面积约 600 平方米。

四、该工程总投资概算15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8万元,其他费用175万元,预备费72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项目代码:31010769416662920221A3101003。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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