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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

2024年03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验,大力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普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中,本部门涉及行政许可事项3项,全年收到行政许可申请60件、受理60件、办结60件,全部按时办结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根据辖区实际和市委宣传部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严把审查关,努力提高网办率。3项行政许可事项中,累计受理办件60件,分别为: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受理申请12件,批准12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受理申请22件,批准9件,不予批准13件;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受理申请26件,批准24件,不予批准2件以上行政许可全部按期办结,均未收取费用。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3年,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与区文旅局全年开展了日常巡查、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处置、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等一系列行业监管措施,全年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6100余人次,检查各类出版印刷、电影院、文化旅游等场所5000余家次。全年共受理出版印刷、电影院和文化旅游投诉举报3089起。共开展轻微违法首次免罚4起,立案处罚57起,罚款26.4万元,没收款47188.3元,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016册。

四、改革创新情况

2023年,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落实权责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许可类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做到依申请事项进驻率100%,可全程网办率100%,“减跑动”跑动次数0次,“减时限”比例100%,新版办事指南要素100%完成修改。同时运用科技手段推动“互联网+监管”。依托智慧文旅管理系统,有效提升出版印刷和电影市场管理工作效能,强化企业监管和服务的集约化、精准化、智慧化水平,降低企业经营负担。

五、监督制约情况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许可实施监督的权利,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妥善处理企业群众各类投诉举报有关行政许可工作使用市委宣传部行政审批系统,审批的受理、审查移送全过程接受市委宣传部的监督,未发生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情况,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办理效率和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仍需提高,在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上仍需进一步努力。下一步,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简政放权,优化“智慧好办”服务模块,探索“数字化赋能跨部门综合监管”新举措,强化与市场监管、消防部门和属地街镇的联合监管力度,持续走访企业,调研问需,主动聚焦出版印刷和电影行业发展趋势及需求,继续在审批服务和市场监管上寻求新突破,推动普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市场高质量发展。

 

 

 

普陀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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