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2021年09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序号 | 审核事项 | 审核机构 | 审核重点 | 审核材料 |
1 | 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 区局法制机构 | 法制审核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 1、对重大执法决定的管辖权、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程序(包括听证程序、陈述申辩程序)、理由、事实认定及证据、救济途径告知、行政执法文书等进行审核; 2、对行政处罚(包括减轻处罚)决定,还应当对行政处罚种类、履行方式及期限、适用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进行审核; 3、对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还应当对具备执法条件、执法主体、执行方式及时间等进行审核。 |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书; 2、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主要事实、法律依据(包括适用裁量基准)、法律文书以及文字、音频、视频材料等证据材料; 3、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
2 | 减轻行政处罚、对已完成的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的。 | |||
3 |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需要移送等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 |||
4 | 除立即代履行、加处罚款和滞纳金以外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 |||
5 | 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