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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的通知》(沪市监稽查〔2024〕18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秩序,有效遏制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乱象,切实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考试点),严厉打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领域突出违法行为,淘汰一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和考试把关不严的考试点,查办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培训考核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核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核查培训机构与考试点基本条件。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据《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对辖区内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培训机构属地书面报告制度,坚决淘汰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3类特种作业考试采用真实设备的要求,强化考试技术手段,强化防作弊信息化,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工作,坚决打击作弊、替考等考试违法行为,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考试点要持续完善考务管理工作制度,不断提升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巡考人员队伍建设水平。

(二)依法查处培训考核违法行为。区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统一部署,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依法依规对培训机构、考试点及其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打击“考培不分”,培训弄虚作假,纵容、参与甚至组织考生作弊等行为。将“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监督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或使用伪造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监督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监督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监督检查”等纳入执法检查方案,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必查必究、必问必翻、必缴必罚”要求。对无证、假证从事特种作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对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一案双罚”。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4月底前)。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应按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限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进行专门部署。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部署情况。

(二)自查自改(2024年6月底前)。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对照治理要求进行全面核查整改,区应急管理局将对核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执法检查(2024年10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将对本区培训机构、考试点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执法检查,对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严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到提供虚假培训、替考、免考服务带来的重大隐患,充分认识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参与考生作弊的恶劣影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落实自查自改。

(二)切实自查整改。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要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各项要求,对标对表做好集中宣贯工作。要开展全面整改提升,按新标准对本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师资配备和设施设备作进一步完善,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设水平,规范管理从业队伍。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手册、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政策和规章,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良好氛围。

请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在2024年6月14日前将自查自改落实情况报告及统计表(见附件)报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工作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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