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机构改革】

时间:2021-01-07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月26日,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区级党政机构和职能,共设置党政机构43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区委工作机关12个,区政府工作部门30个。3月15日,完成涉改部门职能、机构和人员转隶。4月9日,完成涉改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修订调整。5月27日,调整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置。8月23日,启动机构改革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8月30日,调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9月25日,召开机构改革总结会议。12月13日,撤销上海市普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上海市普陀区酒类专卖管理局和上海市普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建制。

0090-01.jpg

(王贞飞) 9月25日,区机构改革总结会召开(区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