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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8年11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实施体系,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强化政府投资控制,提高政府投资效能,参照《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5〕39号),同时根据《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普府规范[2017]3号)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等,制定本办法。

1、问:《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答:区政府财政资金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项目主要包括:

(一)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

(三)政法基础设施项目;

(四)政府信息化项目等,

其他非经营性公用事业项目。

2、问:对申请进入名录的代建单位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进入名录的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具有工程咨询资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之一,或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有代建经验的机构;

(二)具备相应的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四)具有与工程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3、问:项目(法人)单位的主要有哪些职责?

答: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法人)单位,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主体。项目(法人)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专项规划、专项发展规划需要,提出项目建设需求和功能定位,组织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相关前置审批手续;

(二)负责项目有关招投标工作;

(三)监督代建单位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自筹资金的筹措;

(五)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4、问:如何确定代建单位?

答:项目明确实施代建制后,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在代建单位名录内选择确定代建单位。

 

5、问:代建管理费如何支付?

答:代建管理费由区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度,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支付至代建单位。

6、问:《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的施行期限?

答:本办法自2018年1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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