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3-2035年)(草案)》风险评估报告
2024年06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普陀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3-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评估。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2035年是普陀区基本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建设城区综合防灾安全韧性体系和构建国土空间韧性治理格局的关键期。为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2-2035年)》《上海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上海市综合防灾安全韧性分区分级建设指南》指引,普陀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制了《规划》。《规划》由发展形势、规划总则、城区综合防灾安全韧性体系、国土空间韧性治理格局、主要防灾减灾设施布局、实施与保障六个章节构成。通过防灾减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以有效应对城区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诸多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增强城区安全韧性。
二、风险评估主体
对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第六条“评估形式与方法”的要求,普陀区应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对《规划》的风险评估工作,采用座谈交流、个别访谈、文献查阅、重点走访等方式开展相关者调查,征询相关委办局、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科学预判、综合研判决策实施的风险。
三、风险排查和影响分析
(一)社会稳定风险
风险源排查:经全面排查,《规划》未发现社会稳定风险源。《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主要目的是督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措施有效落实,有序推动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不存在社会稳定风险源。
风险影响分析:本行政决策在社会稳定方面为低风险。
(二)公共安全风险
风险源排查:经全面排查,《规划》未发现公共安全风险源。制定《规划》是为了防范化解城区重大安全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普陀区安全韧性水平,降低公共安全风险。
风险影响分析:综上所述,本行政决策在公共安全方面评定为低风险。
(三)生态环境风险
风险源排查:经全面排查,《规划》是开展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等领域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综合规划,未发现生态环境风险源。
风险影响分析:综上所述,本行政决策在生态环境方面评定为低风险。
(四)财政金融风险
风险源排查:经全面排查,《规划》作为普陀区综合防灾减灾的指导性文件,有专项财政投入保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财政经费预算合理合规,投入有保障,不存在财政金融风险。
风险影响分析:综上所述,本项行政决策在财政金融方面评定为低风险。
四、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决策风险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依据等级划分标准,《规划》的各类风险等级如下:
序号 | 风险类别 | 风险等级 |
1 | 社会稳定风险 | 低 |
2 | 公共安全风险 | 低 |
3 | 生态环境风险 | 低 |
4 | 财政金融风险 | 低 |
根据对以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及其他风险的排查分析,综合研判后,确定本项行政决策为低风险。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社会稳定风险:《规划》中未涉及此类风险。
公共安全风险:《规划》中未涉及此类风险。
生态环境风险:《规划》中未涉及此类风险。
财政金融风险:《规划》中未涉及此类风险。
(二)应急处置预案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依托属地政府、普陀区应急局开展风险预评估工作,排摸各类潜在风险,采取各类防范措施加以化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六、评估结果和决策建议
综上所述,实施《普陀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3-2035年)(草案)》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