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我委组织开展《普陀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3年12月1日,邀请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处副处长葛寅、上海菲宜特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福浩、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鄢妮等专家进行书面论证,12月8日,专家意见反馈。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

为增强对普陀区经济社会工作的引导性和约束性,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有必要通过专家评审对2023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研究,并对全区2024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出更好建议,进一步推进下一年度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可行性

《普陀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普陀区2023年国民计划各领域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024年提出了七方面主要目标和任务。计划执行情况反映了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普陀区发展计划安排得当,重点突出,全年完成情况良好,对明年的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科学性

《普陀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反映出普陀区2023年经济实力持续提升、创新引擎势能强劲、重点地区建设升级、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改善等,任务目标实、方法措施新,符合普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为2024年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科学性、建设性的建议。

三、修改意见意见:

专家组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计划报告》中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增强发展动力和竞争力以及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等主题,研究深化在上述领域适合自身特点的落实举措。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和开放枢纽门户功能等,研究细化普陀区2024年相关工作举措。建议进一步用好普陀区“十四五”中评的相关成果,将中评发现的问题,转化为2024年工作思路和具体任务。建议区域板块中相关任务不应局限于土地收储等,应突出功能集聚等。

2、关于商业新地标方面,建议以月星环球港为样板,走差异化商业路线,打造特色商业。借鉴开市客、山姆、奥特莱斯等地标的成功经验,切实做好新地标的配套工作。关于园区招商方面,建议发挥国企、央企、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在园区内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激发新建园区的商业活力(可参考青浦区华隆路1777号E通产业园)。关于“半马苏河”沿线配套功能方面,目前游览船及码头目前使用率不高,建议设法提高使用率,吸引家庭型、学生实践型参与。关于共享充电桩进小区方面,建议由区相关部门牵头,完善相关支持政策,联合小区物业、充电桩运营商共同推进市级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工作,提高共享充电桩占有率(可参考闵行区浦江镇汇秀景苑)。

3、建议在2023年总结部分增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市十二届三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及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城市能级、社会民生等相关表述。建议增加稳增长政策成效相关内容,更加凸显年度特色。建议在2024年发展思路中,结合贯彻落实1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精神,做进一步补充完善。建议根据重要性调整2023年成绩总结与2024年工作七部分内容的顺序,保持相对一致。

以上建议均被采纳。

                              普陀区发改委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