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3-2035年)草案)》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2024年06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2024517日,我局组织开展《普陀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3-2035年)(草案)》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4517日,邀请余春新、周航建、李金玉、何其泽、陈笑一等五位专家参加专家论证会,会上共收集到14条意见建议。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

草案的编制和实施有助于普陀城区应对复杂多变的灾害环境、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情况、强化跨部门统筹协作,提高普陀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具有编制必要性。

(二)可行性

草案现状分析全面,规划目标明确,规划指引精细,充分结合了普陀地域特征、灾害特点和综合防灾减灾需求能为保障城区运行安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普陀提供有力支撑,具有操作可行性。

(三)科学性

草案立足于普陀城区综合防灾安全韧性建设要求,强化综合防灾减灾韧性体系建设,构建国土空间韧性治理格局,合理布局主要防灾减灾设施,并相应提出目标指标和策略措施,具有科学性。

三、修改意见

专家组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

1、鉴于“十五五”规划将至,建议“概要”中,适当缩减“十四五”相关内容

2、建议第二章“规划范围和期限”中近期期限改为2027年;在指标体系方面,建议对标市级综合防灾减灾指标设置,增加“综合防灾减灾韧性指标指数”。

3、“防灾减灾空间治理关键需求”缺乏主要风险、态势空间、特征分析等具体内容,建议对防灾减灾空间层面薄弱环节进行补充分析。  

4第四章第三小节,二级分区灾害管控实施要求中,3.配套核心能力要求”提出了6大能力,而在国土空间策略方面提出7大能力,建议增加“应急科普宣教内容”,保持七大核心能力前后统一。

5、“第五章 主要防灾减灾设施布局 一、灾害防御设施规划”只涉及消防救援、抗震防灾、避难场所,建议增加“防汛防台”设施布局的现状和指引

6、“第六章 实施与保障”建议增加“灾防委议事协调机构监督考核职能”,以期规划更好的落地落实。

7、建议将“普陀区综合防灾应急指挥中心”改为“普陀区应急指挥中心”或者是“防灾减灾救灾指挥中心”。

8、建议本规划体例格式按照中长期规划的要求进行编排。

9 建议人防工程相关指标以及相关表述与区人防工程规划一致。

10建议在第五章第二节“应急服务设施规划”的监测预警部分增加“强化气象立体观测”分区预警,分级响应”相关内容。

11第六章实施和保障措施章节,建议增加“巨灾保险”保障方面内容。

12、建议明确应急避难场所的概念,是否是通用的;建议对物资储备进行分类:专业和通用,并在Arc GIS图上进行分类标识。

13、建议在实施和保障措施中明确牵头部门,便于责任落实。

14、在消防方面,从2035年可以实现的角度考虑,建议将“5分钟响应”改为“外环里面5分钟,外环外面10分钟”。

以上建议除第十三条,其余建议均被采纳。第十三条建议未被采纳,理由是:草案作为中长期规划,未来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各委办局配套草案实施行动计划、或规划实施方案,目前,“实施和保障”措施中已经明确将“责任落实”作为下一步工作。

 

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