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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调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部分委员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1〕第39号),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社服〔2011〕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本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本区已成立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负责本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指导,区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3A级社会组织的评定和向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推荐申报4A、5A级社会组织的评定工作。鉴于部分委员的工作变动,现调整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名单如下:
  主 任  林流芳 区民政局副局长、区社团局局长
  副主任  陈 兵 区民政局社团科负责人
  委 员  (按姓氏笔划排列)
  于智义  区科委学会工作部部长
  王瑞英  甘泉路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池正荣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人
  许 冰  区商务委商贸发展科科长
  邱善乐  区社工委业务指导科副科长
  赵 萍  上海普陀区金海螺幼儿园园长
  顾明辉  区教育局职成教育科科长
  黄新苞  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谢强玉  区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裴立人 区民政局计财科科长
  今后,普陀区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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