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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关于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

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你单位转来的《关于报送“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沪公普函〔2020〕46号)文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为进一步满足普陀区精细化管理要求。现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组织实施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多源数据接入、模型构建应用、警务微信轻应用、系统管理、平台门户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45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四、项目代码:31010700244215220201A3101004。

请接此复函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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