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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陀区大数据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普陀区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一期建设)立项的函》(无文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盘活数据资源,推动公共服务高效化和城市治理精细化。现同意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实施普陀区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一期)。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数据平台建设,软件定制开发,运营服务实施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76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2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4万元,预备费73万元,购买服务费228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项目代码:31010776533980720201A3101001。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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