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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经侦支队用房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你单位转来的《关于报送<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用房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沪公普函〔2018〕54号)文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为规范经侦部门办公业务用房,提高其工作效率及质量,现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经侦支队用房装修工程。

二、该工程对普陀区黄陵路275号房屋进行装修,总装修建筑面积约242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1445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984平方米。

三、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弱电工程等。

四、该工程总投资估算145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8万元,预备费48万元,弱电工程费444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项目代码:31010700244215220181A3101011。

请接此复函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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