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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陀区总工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请审批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普工总〔2018〕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普陀区职工文体事业发展,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同意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新建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1-9地块,东至光新路,南至华池路,西至新体育广场,北至沪宁铁路。项目用地面积26447.7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地上4层、地下1层(局部2层)的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设置体育功能用房、文化功能用房、地下停车库以及各类辅助用房等,并实施室外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542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6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598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682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38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7569万元,预备费3248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和区总工会共同出资(其中区总工会出资1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区财政出资)。项目法人为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

请接文后,按有关规定做好方案深化和项目概算细化工作,待条件具备后,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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