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长风新村社区学校新增电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陀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普陀区教育局关于长风新村社区学校新增电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普教计〔2018〕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满足长风新村社区学校日常使用需求,同意社区学校新增电梯工程。该项目位于枣阳路251弄100号内,新增电梯一部,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以方案批复为准)。项目总投资109.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4.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43万元,预备费5.19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经费统筹解决。项目法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请接文后,按有关规定做好方案深化和项目概算细化工作,待条件具备后,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9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