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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桃浦镇东部片区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桃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普陀区桃浦镇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东部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普桃府〔2018〕32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现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桃浦镇东部片区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普陀区真南路822弄,东至张泾河、南至桃浦西路养老院、西至李子园路、北至大头浜河道。总装修建筑面积约3530平方米。

三、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片区网格管理中心、社区服务窗口、社区食堂、多功能活动室等。

四、该工程总投资估算188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6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1万元,预备费89万元。所需资金由桃浦镇镇财政解决。

项目代码:31010700244372920181A3101001。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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