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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普陀区总工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请审批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普工总【2018】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满足石泉地区文体服务需求,同意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新建工程。该项目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1-9地块,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一幢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主要设置文化、体育用房,以及相关配套用房。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64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290平方米(其中地上4层建筑面积31692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22598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项目总投资匡算682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54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668万元,预备费5052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和区总工会共同出资(其中区总工会出资1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区财政出资)。项目法人为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

该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请接文后抓紧做好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和建设资金估算工作,待条件具备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该项目建议书批复自即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效期为两年。届时若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批准又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即行失效。

本项目代码: 31010700244311220181A3101001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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