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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北部4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域装修及智能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你单位转来的《关于报送<普陀公安分局北部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域装修工程及智能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沪公普〔2018〕70号)文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执法效能。现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北部4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域装修及智能化改造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普陀区北部长风新村派出所、白丽路派出所、宜川新村派出所和甘泉路派出所,共4个派出所的执法办案区域,总建筑面积约690平方米。

三、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修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等。

四、该工程总投资估算113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8万元,预备费20万元,智能化改造工程费718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项目代码:31010700244215220181A3101008。

请接此复函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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