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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莲花公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259020180006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4-12
发文字号:
普发改社〔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2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建造莲花公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普桃府【2018】9号)收悉。
2017年10月,我委批复了莲花公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普发改社〔2017〕9号)。为发挥土地资源效益,满足社区居民文化需求,同意调整莲花公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不变,为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选址和用地规模不变。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由514平方米调整为735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由地上2层调整为地上3层。
四、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99.2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27.1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57.57万元,预备费14.54万元,资金来源由桃浦镇政府自筹。
特此批复。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