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长风新村社区学校及社区党建中心大修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长风新村社区学校及社区党建中心大修工程的立项报告》(普长办【2017】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改善社区教育和社区党建服务环境,同意对长风新村社区学校及社区党建中心进行大修。该项目位于枣阳路251弄100号,项目内容为:室内装修、外立面修缮及室外总体修缮工程,总大修面积242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90.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26.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72万元,预备费51.95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经费解决。项目法人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设计方案。

请接文后,按有关规定做好方案深化工作,待条件具备后,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

本项目代码: 31010700244337420171A3101001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