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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莲花公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建造莲花公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普桃府【2017】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完善桃浦莲花公寓小区配套设施,满足社区居民文化需求,同意你单位新建莲花公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该项目位于真北路3725弄,东、西、北至莲花公寓小区,南至复地美墅小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818.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514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514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项目总投资估算199.96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60.6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29.82万元,预备费9.52万元,资金来源由桃浦镇政府自筹。项目法人为桃浦镇人民政府。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设计方案。

请接文后,按有关规定做好方案深化和项目概算细化工作,待条件具备后,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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