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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特种设备厂旧址养老院(暂名)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25902017001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5-11
发文字号:
普发改投〔2017〕24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陀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原特种设备厂旧址养老院(暂名)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普民〔2017〕26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普陀区配套养老、医疗设施,为社区居民、老龄人口提供可靠优质的服务,现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原特种设备厂旧址养老院(暂名)新建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三源路以南,兰溪路以东,东、南面为曹杨花园住宅小区。规划用地面积约5520平方米(以规土部门最终认定为准),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0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60平方米。规划建设床位数不低于368张。
三、工程建设总投资匡算1245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7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46万元,预备费1056万元,地铁15号线保护及减震降噪措施费70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请接文后抓紧做好工程的方案设计、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行业意见审核、节能评估和资金落实等工作,待条件具备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该项目建议书批复自即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效期为两年。届时若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批准又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即行失效。
项目代码:31010700244222420171A3101001。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