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普陀区利群医院新建连廊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普陀区卫计委: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请普陀区利群医院新建钢结构装饰雨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普卫计行【2016】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方便医院病人就医,同意区利群医院在综合楼南侧和教学楼西侧一层新建连廊。该项目位于桃浦路910号内,新建连廊建筑面积约204平方米(以规划核定为准)。项目计划投资匡算为198.55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经费解决。项目法人为普陀区利群医院。

请接文后抓紧做好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和建设资金估算工作,待条件具备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该项目建议书批复自即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效期为两年。届时若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批准又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即行失效。

本项目代码:31010742503554020161A3101001。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