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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人民法院高清庭审装备标准化系统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陀区人民法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高清庭审装备标准化系统改造项目>建设的请示》(普法〔2016〕46号)文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发挥信息化在提高审判效率、规范庭审活动、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审判公开、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作用,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组织实施普陀区人民法院高清庭审装备标准化系统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高清庭审装备标准化系统改造、广播级庭审系统建设、远程质证系统建设等。

三、该工程总投资估算8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6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75万元,预备费42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项目代码:31010700244214420161A3101002。

请接此函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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