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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智能化图像监控平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区普陀分局智能化图像监控平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普公普函〔2016〕29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道路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打击违法犯罪的战斗力。现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组织实施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智能化图像监控平台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前端抓拍摄像机、违停检测服务器、中心管理平台、网络交换机、视频存储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43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四、项目代码:31010700244215220161A3101002。

请接此批复后, 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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