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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亮路(南陈路—区界)东西辟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连亮路(南陈路~区界)东西辟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普建委【2015】134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宝山与普陀区区对接路网,同意你单位根据城市规划总体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实施连亮路(南陈路~区界)东西辟通工程。

二、本工程东起普陀区连亮路南陈路,西至普陀宝山区界,接宝山区华和路,全长21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2快2慢。

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等。

四、工程建设投资估算为5553万元,其中建安费10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6万元,预备费60万元,管线搬迁费218万元,房屋及土地征收补偿费4067万元。其中,市级建设财力定额补贴4165万元;其余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代码:31010742520400920161A3101006。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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