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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风10号公共绿地(北块)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长风10号公共绿地(北块)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长风发展【2016】3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加快长风生态商务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商务区的绿化景观功能,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同意你单位实施长风10号地块公共绿地(北块)新建工程。

该工程北至同普路,南至10号南(高斯地块),西至浙铁绿城二期项目,东至浙铁绿城一期项目,占地面积约9010平方米(以规划部门实测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期动拆迁、绿化种植、土方造型、景观小品、综合管线等。

该工程投资估算5473万元,其中前期动拆迁费用约4392万元,建设资金约1081万元。所需资金由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请接文后抓紧做好工程的方案设计、选址意见、用地预审、行业意见审核和资金落实等工作,待条件具备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该项目建议书批复自即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效期为两年。届时若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批准又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即行失效。

项目代码:31010708622360x20161A3101001。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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