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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舆情回应机制

2022年11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回应工作机制: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 权。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二)及时高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时、度、效,科学处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舆情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在政务舆情的收集与回应上,要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政务舆情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整理分析研判处置、第一时间向社会回应,力争有用有效。

二、工作机制

成立区金融办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科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处置等工作。

三、工作方法

(一)监测收集。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区金融办相关工作的疑虑、误解、歪曲和谣言,要迅速与综合科核实衔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核实衔接,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二)分析研判。对监测收集的涉及本单位的政务舆情,应根据舆情的性质、影响范围、媒体介入的程度、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因素,进行分析研判,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

(三)应对处置。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的工作流程,适时通报政务舆情办理和处置情况。

(四)公开回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对网民、公众反映情况属实或有一定根据的舆情,要及时针对反映的事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公开答复,并适时通报办理进程和结果,化解公众疑虑,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及预见性;对于反映情况失实或恶语中伤的,要及时进行澄清,公开辟谣、以正视听;对于不当炒作、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要依法妥善处置;对媒体关注的有关事项,可以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形式,做好解答,正面回应,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的作用。

(五)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运用网络平台、新闻发布会等载体,依法、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传播主流声音。强化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功能,落实政府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会在政务舆情应对中的作用,主动发声,正面回应,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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