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关于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17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1-25 18:28:36
发文字号:
沪普司〔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市局:
我局现有雪佛兰警车(沪BD972警)购于2010年11月,使用年限已超过10年。该辆警车已经过多次维修,日常使用中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根据市财政局和市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财行〔2013〕78号)中“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执法执勤用车可以更新”的有关规定,申请报废更新上述车辆。
经与区财政局沟通,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的资金已纳入年度财政部门预算予以解决,现向市局提请审核,并协助我局办理车辆的报废更新相关手续。
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