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06号提案的答复

陈奶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民间博物馆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提案所及内容答复如下:

自2015年3月1日起,由国务院公布的《博物馆条例》开始实施,将以往“民办博物馆”的提法统一称为“非国有博物馆”,定义明确为“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据此,对提案所指的“民间博物馆”,在本答复中均统一写为“非国有博物馆”。

根据《博物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规定:“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到有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我区现有6家已备案登记的博物馆,包括5家国有博物馆——上海元代水闸遗址博物馆、顾正红纪念馆、沪西工人半日学校史料陈列馆、苏州河工业文明展示馆、华东师范大学博物馆;1家非国有博物馆——上海纺织博物馆,且该馆为国家三级博物馆。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为本区文物主管部门,对以上依法登记备案的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实施监督管理。

1.关于纳入规划帮扶

关于发展规划,根据九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21〕16号)相关文件精神,凡依法备案登记的博物馆,均纳入我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加强分类指导,协调不同属性博物馆发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对未经备案但以“博物馆”等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的管理。

关于对口帮扶,根据2013年国家文物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国有博物馆对口支援民办博物馆工作的意见》(文物博函〔2013〕818号),国有博物馆对口支援民办博物馆(即“非国有博物馆”)的工作目标为:国有博物馆发挥资源优势,争取受援民办博物馆达到或接近国家三级博物馆的水平。因本区非国有博物馆上海纺织博物馆已为国家三级博物馆,故不涉及对口帮扶事项。

2.关于出台扶持政策

区文旅局于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支持设立在本区的,由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设立或举办的博物馆等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在免费开放、原创展览、社会教育活动、数字博物馆等方面开展的优秀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经了解,上海纺织博物馆已多次获得该专项资金支持。

3.关于探索合作方式

区文旅局不断创新与非国有博物馆的合作方式。一是积极打造点位,区文旅局不断探索文旅发展新模式,将非国有博物馆上海纺织博物纳入上海苏河水岸工业旅游基地,该基地现已入选“2022年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名单”,助推提升“半马苏河”文化品牌影响力。二是创新设计线路,区文旅局在2021年将上海纺织博物馆纳入“赤色沪西·工人运动在普陀”微游线路,2022年纳入“乐嗨苏河”建筑可阅读活动中的“古今穿越游”线路,吸引民众前来游览打卡。三是长期合作赛事,区文旅局已连续4年对上海纺织博物馆“我心中的苏州河——青少年书画创意大赛”予以资金扶持,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四是开展多种活动,上海纺织博物馆是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在区文旅局推荐下纳入市文化旅游局“社会大美育”课堂点位,定期面向社会开展专题性展览和社会实践课程。

4.关于引导良性发展

区文旅局支持且鼓励博物馆充分挖掘馆藏特色,设计开发、展示推广文创产品。2020年,在市文旅局主办的第二届“建筑可阅读”文创市集上,区文旅局向参观群众展示上海纺织博物馆特色文创产品,展示首日便已销售过半;同年,积极选送上海纺织博物馆设计的文创产品《时光如梭》,参加市文旅局主办的十五届“老凤祥杯”上海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喜获二等奖商品组最佳实用奖。2022年春节期间,区文旅局在建筑可阅读“乐嗨苏河”推广活动中结合点位特点,向参加活动的市民提供由上海纺织博物馆设计制作的毛毡包、冰箱贴等文创,受到广泛好评。

对于您提出的“可鼓励民间博物馆与国内外著名拍卖公司合作,定期举办拍卖会,也可建成文物收藏家交流交往中心”的建议,《博物馆条例》已明确规定“博物馆不得从事文物等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

最后,感谢您对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关心和指导。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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