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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01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7423。

专有名词解释

 (以《条例》和《规定》为指导,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报告中的专业术语和常用短语作必要的解释)

一、概    述

本段主要介绍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概况,重点包括:

(一)工作机构情况;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

(三)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详述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其他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本年度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已全部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范围:

1、领导分工;

2、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3、人事任免情况;

4、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6、“双打”、“双公示”信息;

7、行政发文(包括政策解读);

8、食品许可、食品监管和抽检情况、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和抽检情况、产品质量抽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计量许可等业务内容;

9、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机构改革后,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从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查询

2、区档案局、区图书馆信息查阅点;

3、“普陀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9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160件,信函申请3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60%是涉及案件信息,其余是涉及企业注册类、政策法规、咨询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9件,其中197件为15个工作日内按时办结,2件为延期办结。

在已经答复的187件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件。

“同意公开答复书”35件,占0要涉及案件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件。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70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0件;“涉及商业秘密”的0件;“涉及个人隐私”的0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0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62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8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件。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9件。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49件。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7件。

(三)依申请收费情况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机关已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四)其它要说明的问题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系统登记、分派、办理和归档等环节,依法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告知处理,及时做好案卷归档工作。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认真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落实好信息发布归口管理等工作制度。对每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形式、表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确保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使各科室、所队能熟练掌握操作流程。积极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培训活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妥善处理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各市场监管所综合业务窗口和行政服务中心注册窗口的工作人员及时、准确答复群众咨询,不断依申请办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涉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1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7件,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数4件。

2018年度涉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和举措、载体等需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区市场监管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要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到位。三是围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合。

六、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100 215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1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2100 5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99
     1.当面申请数  3110 4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60
     4.信函申请数  3140 35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99
     1.按时办结数  3210 197
     2.延期办结数  3220 2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9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3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7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6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8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6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7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1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7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4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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