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部门、单位:

现将《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局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对房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十四五”期间全面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的总体目标,继续发扬“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的精神,坚持做到“以四到四办换四心”,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各项工作,努力为普陀房管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居住民生的提升改善贡献新力量。

一、继续开展普陀宜居专项行动并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区“蓝网、绿脉、橙圈、宜居、美路”城市综合更新专项行动计划,围绕“安居、宜居、乐居”的总体工作导向,采取“修、拆、建、管”多措并举的方式,继续推进以老旧小区再提升为重点的宜居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普陀百姓居住民生领域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加快推进旧住房成套改造

根据“两旧一村”改造工作部署要求,以及《上海市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主体引导培育,优化全区成套改造工作体系,梳理旧住房成套改造行政调解和决定的具体操作细则梳理,尝试探索区级层面工作流程深化再造,编制出台旧住房成套改造工作协议置换工作指引。加速推进并顺利完成全年2.38万平方米旧住房成套改造签约任务,实现约4.88万平方米成套改造项目完工交付,约1431户顺利回搬新居,切实提升涉改居民的宜居品质。同时,提前启动并谋划“小梁薄板”非成套房屋的改造工作,启动甘陵小区、兰溪路248弄2-3号等2个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为2024年启动项目签约奠定基础。

(二)扎实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规范细化加梯流程,深化制作加梯地图3.0版本,率先依托区属国有企业作为代建单位,在加梯签约阶段,由国有企业为居民进行专业把关,同时丰富加梯信息化路径建设。全年共签约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509台、完工335台,实现了提升社区居住品质,办好民生实事的良好预期。

(三)开展“精准施策型”老旧小区专项提升修缮

2023年,以“安全、适老、智慧、便捷”为导向,积极将老旧小区专项提升项目打造为社区惠民实事工程的平台,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与相关实事项目联动作战,互为助力。全年共计实施3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专项提升修缮。

(四)有序实施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

根据市房管局年度实施计划和市、区两级工作部署,有序开展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工作。2023年修缮项目共实施约34万平方米,其余项目按计划推进涉改小区现场踏勘、查勘评估、街镇沟通等前期准备工作,为下一阶段项目的推进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五)推进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前期开展的房屋安全摸底情况和街镇需求,全年共开展房屋安全检测、动态监测等约16万平方米,目前我区没有被检测鉴定为疑似危房的房屋。对目前确认为严重损坏房屋全部落实“一处一方案”,分年度、分批次进行处置。

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监管。起草《普陀区房管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细化工作方案》,推进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工作,做好重点时段安全信息汇总报送;修订《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3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及《普陀区房管系统第六届进博会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值班值守。对在建旧住房综合修缮和成套改造项目、建构筑物在拆项目等工程领域,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责任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六)稳步推进结转地块收尾

2023年初,全区共剩余5个收尾基地。全年共完成桃浦路下立交、银宫、陕西北路、合利坊4块基地收尾。普陀一村“普雄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及“东新片区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两个房屋征收地块于2023年3月签约期结束前实现圆满双百收官。轨交20号线广泉路站征收委托工作已完成,将稳步推进相关征收工作,金昌路站实施方式在进一步明确。

此外,为实现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应装尽装,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采用充电柜方式为37个无非机动车充电场所的小区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装置。

(七)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建管并举、良性长效”运作机制

1. 党建引领,推动“红色物业”建设

2023年,区委组织部牵头制定下发《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双业红·三大行动”的实施意见》,召开“美好社区 先锋行动”立功竞赛暨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大会。区房管局认真指导各物业企业积极推动“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区联席办督促各街镇积极推动创建工作,全年各街镇共创建119个“红色物业”实践点、35个“红色物业”示范点。

2. 协同联动,深化“美丽家园”建设

根据2023年市精细化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新时代“美丽家园”特色(示范)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精细化办〔2023〕6号)及市房管局相关通知要求,区联席办指导各街镇就新时代“美丽家园”特色案例进行申报,形成全区51个“美丽家园”特色案例,其中6个作为“美丽家园”优秀案例的推荐名单上报市级层面。

3. 规模管理,推进调价和区域调整

自2020年起推动住宅物业规模化、集约化至今,指导街镇以老旧小区综合修缮为契机,从有利于小区长效管理角度出发,为小微小区合并和物业收费调整工作有序开展创造条件。全年共完成物业收费上调68个,完成6个有条件小微小区合并为3个小区。同时,继续加强维修基金、公共收益规范管理,对存在未按时按规入账、使用等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

4. 多措并举,力促物业能级提升

一是开展“靠谱管家”专业培训。委托西部365职业培训中心分批开展维修工培训,加强维修服务质量和品质。二是开设“BOSS讲堂”。通过行业主题报告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物业高管综合能力。三是加强维修数字赋能。普陀旗舰店推出“普陀物业云服务”专区,“报修直通车”、“靠谱力评价”、“物业地图”三个栏目。四是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奖惩机制,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制度,建立分级奖励和奖励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加强物业监管,督促住宅小区在管物业公司做好日常物业服务工作。

5. 奋战“创城”,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结合“创城”迎检工作具体要求,及时召开物业行业誓师动员大会,指导物业企业推动小区创城迎检工作提质提效。开展第三方测评、区局实地检查等,及时完成整改,落实长效管理举措。根据模拟测评通报结果,结合区域实际就街镇“动态、静态问题”的整治、固化成果形成工作清单。

二、住房保障惠及了更多居民群众

廉租住房方面,全年新受理廉租住房家庭476户,新增租金配租408户,累计发放配租租金9534.61万元,继续做到“应保尽保”。优化并规范廉租住房租金配租流程,将租金补贴发放周期调整为按月发放,提升租金发放的准确性。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注销退出机制,实现在保人员“动态管理”信息化核对。完成1166套区筹廉租住房产权转移,完成“两房并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方面,完成普陀区第十一批(2023年)本市户籍和第五批(2023年)非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共计377户本市户籍家庭、14户非沪籍家庭选定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全年累计受理市筹公租房申请2195户,审核通过2104户;受理区筹公租房申请3778户,审核通过3598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入住2671户。

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全年完成筹措房源5503套(间),形成供应3708套(间),完成筹措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床位数740张,全面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各项年度目标。一是持续完善“多主体参与、多渠道保障”的保租房筹措供应体系。集中发挥国资国企压舱石、稳定器作用,西部集团集中新建的中岚居项目在年内入市供应;盘活存量房屋资源,通过存量非居改建将一批符合房屋结构、消防安全的市场化租赁住房转换为保租房;用好城市零星更新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将自有闲置非居用地再次盘活,努力补足区域住宅建设用地资源稀缺短板。二是以高质量发展引领量的合理增长,质的稳步提升。创新推出人才公寓星级评定机制,在已供应的保租房项目中,从建筑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人才评价四个方面遴选一批星级人才公寓;完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挂牌两个单张床位月租金在550-950元之间的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让快递小哥、物业人员、环卫工人等公共服务类行业企业的一线群体“租得起、租得稳、租得好”。

三、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一)新建住宅计划、交付及配套管理方面

住宅交付方面,核发《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5张,审核住宅建筑面积35.26万平方米。住宅计划方面,完成2批年度公建、市政投资计划,住宅施工面积141.76万平方米,住宅竣工交付面积9.4万平方米。配套费收缴及公建返还方面,共收缴8个项目配套费共计约2.22亿元,公建返还1个项目共计612.56万元。市政道路建设方面,李子园路(真南路-大头浜)道路主体工程已完成;规划广至路(礼尚路-真华南路)道路主体工程已进入收尾施工阶段;规划石湾路(宁夏路-顺义路)道路已进入管线铺设阶段;规划恩平路、规划碌曲路已竣工;连冠路(桃浦河-真大路)已完成审价工作;桃浦智创城核心区5条配套道路及桃浦连冠路桥、祁顺路、连冠路、棠浦路已启动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二)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

一是围绕稳增长、稳投资紧盯重点项目开发建设与上市销售。以保供应、稳主体为首要目标,对具备上市条件的项目,提前对接开发企业,加快审批流程,确保按期销售。与促投专班各部门加强联动,追踪各项目建设每月动态变化,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304.90亿、房地产销售面积57.57万方。二是落实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商品住宅一房一价及住宅附属车位一车位一价审核流程,指导开发企业完成6个住宅项目(共13批次)的合理定价。做好5幅待出让住宅地块的房价地价联动工作,确保土地出让价格及住宅销售价格符合市场预期。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开展约谈警示,确保监管资金安全,紧盯保交楼、保稳定做好房地产市场各类风险防范。三是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持续加强管执联动,会同城管、市场监管、建管委、规资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约谈违规企业,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开展违规租赁行为综合治理工作。坚持边排摸、边整治,全区累计整治群租2136户,做好55个违规租赁场所综合治理工作。结合住房租赁条例,指导各街镇推动形成共治共管共享的住房租赁监管工作格局。聚焦重点小区、重点点位,以挂牌出租房屋三色图为抓手,推动各街镇创建“无群租”小区、“无群租”居村。

(三)房地产市场交易方面

全年全区共批准商品房预售47.4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2.77万平方米,商办用房4.69万平方米;批准商品房现房销售方案备案26.7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6.01万平方米,商办用房7.33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和会所等其他类型用房13.42万平方米。实际新建商品房交易5522件,建筑面积63.46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80.22亿元,建筑面积同比增加21.14%;存量房交易11433件,建筑面积82.1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78.88亿元,建筑面积同比增加22.79%。

四、积极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认真做好一网通办平台相关工作,更新和维护“一网通办”平台共计52项事项,新增2个自管公服事项。持续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新增2项事项,调整3项事项办理编号。组织开展7次局领导线下帮办活动。积极做好并完成23件“好差评”处理单工作。配合区审改办完成啄木鸟平台建设。形成对居村协助事项落实的协助职责、赋能清单和业务培训课程。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机制,完成3次业务办理困难诉求;完成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在线帮办”服务581人次;深化“一网通办”租赁“我要租房”服务,完成本区314个小区信息核查上架及分散式房源公示管理。

五、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基础工作

2023年,信访投诉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处置、窗口建设、房地产交易管理、权籍管理、测绘管理、信息化管理、法制建设等基础工作也都得到了稳步推进。“12345”热线及信访投诉处置工作方面,全年累计办理“12345”热线5802件,考核年度工单先行联系率100%,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及解决率较上一年均有提高。共办理自收、转送交办等信访事项1005件。国网系统初次信访508件均按期受理和办结,并根据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上门办信工作。稳步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常态化工作,按时办结上级交办的治理重复积案件。收到并办理纳入区级摘报的人民意见建议1件。窗口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易、档案查阅等窗口建设,不断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完善窗口服务举措,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房屋交易管理方面,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合同身份信息核验、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经纪机构网上用户认证等业务共5819件;完成住房限购资格审核及信息查询业务,线下综合受理查询9522件,线上交易核验2812件,协税类查询4607件。完成新建商品住房认购6664件。权籍和测绘管理方面,完成业主共有房地产认定项目20件,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含单方登记)权源核查23件;完成房屋权属调查项目备案72件,补楼盘70项,出具房屋倒塌灭失证明11件。积极办妥真建、春光两村村民老宅改造项目的初始登记。信息化和档案管理方面,房屋管理综合系统(二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与区城运中心、市房管局等对接实施部分数据共享,持续落实网络安全常态化管理,组织做好数据信息化工作。持续做好档案接收、移交等工作。法制建设方面,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度报告。制定完成《普陀区房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审结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0件。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达100%。认真履行法律审核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升工作实效。积极配合区法宣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情况中期评估,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完成2023年普陀区普法责任制重点项目申报。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受理并按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12件。“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办理方面,共办结“两会”意见和提案28件、“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事项39件,代表和委员对我局办理态度、办理结果的满意和理解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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