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21号提案的答复

社区建设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既有多层住宅加梯工作于2021年列为民心工程,同时结合市主管部门的年度任务要求,对该项工作进行指标考核。我局作为区加梯工作的牵头单位,牢牢把握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尊重属地的加梯模式,通过走访调研、定期会议、月度专报等各类工作方式,将自筹资金加梯工作与民心工程、年度目标等考核任务有机结合。

据统计,普陀区2022年签约加装电梯507台,开工300台,完工201台;截止2023年4月中旬,当年新签约加装电梯136台、开工68台、完工129台;全区累计签约加装电梯项目1292台,累计完工483台。

对于提案中“加梯诉讼周期较长,优化诉讼程序”问题,拟强化加梯领导小组的沟通能效,在合规合法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诉讼程序。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对简易程序的适用以及排除适用均有明确要求,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不同加装电梯类案件中,小区业主矛盾激化程度不同,加装电梯相关文件证据情况不同,区法院已通知相关部门视情适用简易程序;区法院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在加装电梯类案件中做好庭前排摸、证据确认、焦点整理工作,以确保庭审效率,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缩短审理时间;同时区法院将通知相关审理部门,在加装电梯案件中,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缓和社会矛盾,组织协商调解,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20年普陀区已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从加梯签约开始,持续关注项目建设、施工、使用和后期管理等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各职能部门对加梯工作流程机制的全面覆盖,我局将进一步通过领导小组平台,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探索优化诉讼流程的可能性。

对于提案中“加梯资金难以负担,增加政府补贴”问题,拟对接区金融办等职能部门,通过多渠道资金归集,优化资金组成,减少居民负担。根据加梯市级财力补贴文件规定“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8万元/台),市区分担比例各为50%”,在此基础上本区也发布了《普陀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实施细则》,明确“区属国有企业作为代建单位的,区级财力进行适当支撑;区属国有企业作为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用由区级财力承担”,为区域范围内的加梯项目推进起到了一定积极正向的作用;同时,我区桃浦镇也列支了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加梯额外补贴,以提升居民工作处置力度及签约率,部分街镇也筹集了专项资金用于加梯后的美丽楼道提升改造,使多渠道、多方式归集加梯资金或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途径进一步得到扩展。结合现有实际情况,一是拟进一步加大加梯金融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区加梯领导小组工作平台,区加梯例会,以及工作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对个多种模式的金融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让金融服务方与有潜在需求的客户端能够及时建立沟通渠道;二是拟探索深化保险保障机制。目前,全区范围内已有部分加梯企业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度合作,在加梯全过程中引入保险保障机制,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市场良性竞争模式,进一步优化区域范围内的加梯全过程保险工作模式。

对于提案中“审批时间周期长,优化审批周期”问题,现已在随申办普陀旗舰店上线了“居民加装电梯可视化服务一件事”功能,已将加装电梯资金补贴申请备案、资金补贴申请业务受理等原先线下办理的业务流程纳入一网通办,有效减少了代建单位或业委会办理相关流程的时间成本,原先的线下建设流程,也已统筹纳入线上建委联审平台,提升了审批能效。拟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在沟通协调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审批职能部门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优化流程办理时限的可能性。

加装电梯作为一项能够带来较强居住品质提升的民生工作,在工作目标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区各相关部门将继续强化推进力度、优化加梯流程,持续提升居民在加梯项目中的获得感及满意度。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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