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甘泉三村7-15号、28-29号、201-233号、301-304号等旧住房拆除重建(成套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了改善居民居住的生活环境,拟对甘泉三村7-15号、28-29号、201-233号、301-304号房屋进行拆除重建(成套改造)工程,将原有厨卫合用的房屋都改成每户厨卫独立使用。

项目涉及改造房屋22幢(建筑面积为32550.48平方米),共计937户(含公建配套用房及居委会5户)。本项目实施改造后建筑面积约100184平方米,其中计划建设住宅8幢(建筑面积约为91284平方米,共1110套);计划建设社区综合文体中心1幢,建筑面积约为89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匡算139899万元,其中建安费922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991万元,预备费5313万元,居民过渡费2831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根据2024年4月7日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该处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由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实施,现已具备项目建议书报送审批条件,由我局作为全区旧住房成套改造牵头单位代为报送贵单位开展审核、批复等工作。

故此来函,望予支持为盼。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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