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普法—— 构建和谐社区,文明装修同行

2024-07-12 09∶07 来源: 普陀房管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居装修成为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然而,装修活动若缺乏规范管理,极易引发邻里纠纷,影响社区和谐。为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装修管理活动,上海市房管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住宅装修管理职责的通知》,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该通知对装修人的相应义务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职责进行了规定。

一、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装修管理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等相关约定,履行对装修活动的管理职责。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参照本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作的示范文本,制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等文件。

二、落实告知制度,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装修人在申请办理装修登记手续时,应当将包括装饰装修单位、施工期限、装修施工图等内容的施工方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装修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协议中应当包括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垃圾堆放和清运、施工时间、收费事项等内容。未签订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禁止装修施工人员、装修材料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三、规范装修活动,加强日常巡查

装修人应遵守施工作业时限,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其他时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小区管理规约约定严于上述规定的,从其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日加强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装修人存在违规违约装修行为的检查与管理。装修施工完成后,对造成共用部分损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房可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