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审定桃浦老年护理院连廊新建工程(南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40112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5-06 16:59:57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4〕1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填报的2024042412954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33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建设项目名称:桃浦老年护理院连廊新建工程(南块)。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新槎浦河,南至武威路,西至雪松路,北至桃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规划用地性质:社区医疗卫生用地(Rc5)。
五、可建用地面积:3440.28 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0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01.6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2.08。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30.43%。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8.9米。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