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新曹杨四街坊地块土地收购储备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40410127571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3〕41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 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新曹杨四街坊地块土地收购储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4)BA310107202400505)。

该地块为上海新曹杨(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东至丹巴路、南至真江路、西至真北路、北至怒江北路。用地面积约54105.24平方米(详见附图,以实测为准)。根据批准的《普陀区梅川社区W0609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A12、A13、A14、 A15街坊(新曹杨地区)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0〕202号),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道路用地。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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