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时,涉及2974.9平方米土地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

拟收回地块位于曹杨新村街道,地块四至范围:东至真华南路;西至曹杨路(详见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所附图)。根据权属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3941.20平方米(其中收回原划拨土地2974.9平方米,另涉国有(规划道路)3.4平方米,原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962.9平方米已经沪普府土〔2020〕7号、沪普府土〔2023〕91号文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拟收回的2974.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属于国有(既有道路)、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04月取得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批复项目建议书;2023年08月取得我局核发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设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拟依法收回该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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