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国福利会托儿所普陀分部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40530134418《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2〕24号文核发沪普建(2022)FA31010720220058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设计误差,你(单位)申请变更对总平面图进行调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垃圾房与托儿所间距;

2、托儿所与附楼间距;

3、东侧、南侧出地面楼梯间退界距离;

4、地下室西侧退界距离。

其他未予调整事项仍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2〕24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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