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草案)》 意见征询和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2024年06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并参照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定》相关规定,20243月至6月期间,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草案)》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活动,通过“上海普陀”网站及“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并听取社会公众及相关企业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书面征求意见

2024年3月5日至13日,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向区相关单位就《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草案)》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收到相关单位反馈意见两条如下:

1.在第20页“4.2.5.3强制性措施(8)机管局”中增加“行政执法车除外”,如下:“停驶5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新能源车、执法执勤车、行政执法车除外)”。

2.在“2.3区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中“(6)区城管执法局”的职责任务中有“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一项,但在后文各等级响应的强制性措施中,区城管执法局无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相关事项的表述,建议:前后对应。

以上两点意见均予以采纳,并根据两条意见对草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通过“上海普陀”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2.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通过“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公众号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召开座谈会并听取企业意见

2024年6月6日,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召开《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征询意见座谈会。会议邀请区内部分相关企业出席,介绍《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草案)》编制背景、制定情况、方案内容及后续工作安排,参会代表听取后无修改意见,并表示在《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草案)》正式实施后,将积极予以配合。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