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致学普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40095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5-22 16:40:03
发文字号:
普教民〔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上海致学普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终止办学的申请。公司终止后如发生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未了事项由原举办者孟薇、上海普华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致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请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的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