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27号提案的答复

朱钢、毛项杰、周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普陀区公共绿地夜景照明的若干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区绿化市容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就提案中的相关建议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你们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使我们能够在今后的绿地景观照明建设和管理中不断改进,统筹好绿地景观照明的“明”和“暗”,兼顾好生态环境和市民需求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普陀区夜间的景观照明品质。

一、做好普陀区景观照明规划实施方案编制

近年来,按照《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2017—2040年)》及市绿化市容局关于《苏州河两岸景观照明总体方案》,普陀区大力推动苏州河普陀段两岸滨水空间、绿地楼宇等的景观照明建设,展现“静?雅”的夜景魅力。在大渡河路、金沙江路等景观道路(美丽街区)建设中,打开道路两侧绿地,增设温馨舒适的景观照明设施,为市民百姓提供更多休闲娱乐场所,体现城市温度。在这些建设项目的推进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节能和环保,更新迭代老旧灯具设备,为景观照明绿色发展积累经验。

现阶段,根据最新颁布的《上海市景观照明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照明规划》),我们正在组织编制普陀区景观照明规划实施方案。本次实施方案的编制将主动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优化普陀区景观照明布局,融合产业发展、落实绿色低碳、加强精细管控,推动景观照明高质量发展,同时为普陀区今后景观照明建设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此外,根据《上海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在方案编制中还将对灯光亮度、彩度、动态度等指标进行差异化管控,结合城市空间特征、功能定位、市民感受等多维度,实施景观照明分区分类分级控制,明确禁设区域,保护自然生态和暗天空。

二、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围绕“24小时活力城市”愿景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以人民生活为关注重心,提升市民夜间生态空间休闲体验,在丰富和提升广场和运动场所等开放空间照明的同时,充分考虑夜间生态效益,提高生态意识,注重公园、绿道等公共绿地内的景观照明和功能照明的融合,合理控制照射植物的夜间照明时长,并适度“留黑”,形成明暗有致、生态和谐的城市夜景空间。同时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提高人们对景观照明的认识和关注度,倡导节约能源、绿色环保。

三、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

以节能环保、安全舒适为原则,在景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各阶段体现以人为本,充分运用健康照明的最新研究成果。比如在设计阶段,根据各项管控指标,选择合适的照明方式,确定适宜的亮度和色彩对比,控制能耗,选用高效节能的灯具产品,注重生态保护和限制光污染,减少对动植物、候鸟等的影响,避免景观照明设施对周边产生干扰光,避免影响户外活动与交通出行。

四、加强智慧照明控制

近年来,在普陀区的景观照明建设和管理中,区绿容局已陆续开展景观照明智慧化集中控制系统升级,对原有的集控模块更新提升,实现对景观照明设施的精细化管理,合理调整运行模式、启闭时间,根据不用季节、场景和需求,自动调整亮度、色温、动态变化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提高景观照明的质量和安全性。针对绿地照明,除绿地中部分必要的功能性照明外,我们将充分考虑植物生长规律,智慧控制景观照明时长和灯光亮度,将对植物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促进节能降碳增效

坚持节约优先,在景观照明建设中深入落实绿色节能发展理念,全部使用新一代LED光源,减少能源消耗,综合考虑灯光对动植物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兼顾景观照明效果和节能管理。在绿地景观照明中保持整体低照度、中低色温,合理调整灯光明暗,严格控制彩色光。并且大力推广应用低碳、零碳照明技术,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循环再生利用,实现景观照明碳达峰目标。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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