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陀区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 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为做好2023年上海市新增10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项工作,根据《2023年上海市新增10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沪市监食经〔2023〕296号)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3年普陀区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2023年普陀区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

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2023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总体安排,新增10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已列入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根据《2023年上海市新增10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沪市监食经〔2023〕296号)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我区今年年底前计划建设不少于12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在巩固2022年我区建设完成的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120家建设成效的基础上,2023年底前在全区新增不少于12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并将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实现网络餐饮在订餐平台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实现食品加工透明化和可视化,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新增不少于120家“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以主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覆盖各区域范围,选择不少于120家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加工经营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安装要求参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餐饮业明厨亮灶技术规范》,全区各街镇布点数量按照辖区餐饮服务经营者总数和结构组成综合考虑(见附件1)。

(二)实施“明厨亮灶”视频信息接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原则上继续由建设单位统一集成“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的视频监控信息,由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接口,参照《餐饮业明厨亮灶技术规范》,将新增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工经营场所视频监控接入平台,实现消费者能清晰看到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平台在每家商户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明厨亮灶”“后厨直播”等标识模块,设置关键词提升消费者查看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便利度。

(三)注重项目效果,着力提升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要注重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加强宣传报道,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检验实事项目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加强后续管理,确保实事项目发挥应有效应。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避免出现负面舆情和公众质疑。

三、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2023年普陀区实施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附件2),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虞亚光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陈靓牵头负责。食品经营科、食品协调科、网络监管所和各属地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组织推进新增不少于12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科,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实事项目各项具体工作。

食品协调科负责将我区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全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中。

网络监督管理所负责与饿了么、美团等平台做好对接,指导平台企业积极配合项目的推进实施和宣传引导工作。

各市场监管所明确负责人员和职责,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推进落实本街镇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和视频对接任务。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3年4月)

区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场监管所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网络餐饮服务的基本情况,研究确定“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重点和对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构建组织架构,开展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3年5—9月)

1.组织发动。区市场局组织开展专题动员培训,部署“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要求,发动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社会各界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工作。

2.全面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会同街镇食安办、饿了么平台,加强经营者和公众的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广泛宣传“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及有关工作动态,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和公众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并开展社会监督。原则上,新增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应于9月30日前完成视频监控安装和平台对接上线。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10—12月)

各市场监管所督促指导已建成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规范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区市场局在完成本区“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后,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并迎接市级验收评估,形成总结报告。继续探索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中的数据应用,引导网络餐饮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为后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和监管效能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资源

“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高度重视并努力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政企合作、社会支持的良好格局,确保各个环节、各项措施统筹部署、协调推进。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调配保障资源;要加强政策引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要统筹兼顾,充分利用已有的视频监控设备,避免造成重复浪费;要强化制度供给,在行政许可、示范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企业营造良好环境。

加大宣传引导,促进消费满意

要通过标语、海报、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搭建立体式宣传的综合平台,加强对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实事项目宣传,引导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自觉自愿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增加食品安全透明度和消费者知情权。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不断扩大社会公信力和市场影响力,优化消费环境,提振网络餐饮消费信心,让消费者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重点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积极形成全社会关心行动、支持行动、监督行动的浓厚氛围。

优化技术标准,数字赋能安全

要严格按照实事项目建设的统一部署安排、项目建设标准和时间节点,严密组织实施;要按照统一标准覆盖加工经营场所关键控制点,推动平台的“一键查看”功能落地;要积极发挥第三方订餐平台的主观能动性,共同推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数字化转型。

健全工作机制,按时报送信息

要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指挥督查、常态运营、研究分析等工作机制,按照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逐项落实,确保各障任务按时完成。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于每月28日前向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推进情况(项目进度报表见附件3、示范店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区情况进行督办和统计,每月汇总各街镇“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督办和指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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