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激励引导本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升普陀区总体质量水平,推进品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就第五届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包括“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普陀区质量金奖”和“普陀区质量创新奖”。“普陀区区长质量奖”和“普陀区质量金奖”表彰“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普陀区质量创新奖”表彰“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组织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个人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一)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是普陀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表彰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品牌知名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区领先地位,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以及对促进本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二)普陀区质量金奖主要表彰质量管理水平优秀、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区前列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以及对促进本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三)普陀区质量创新奖主要表彰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创新成果,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质量创新奖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在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普陀区质量金奖申报的组织中推荐产生。

普陀区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各不超过1个,普陀区质量金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各不超过3个,普陀区质量创新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不超过6个。

二、申报对象

依法在普陀区注册登记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普陀区从事质量工作或者为普陀区质量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合法生产经营或运作3年以上,且在本区登记注册1年以上;

(2)符合国家、全市和本区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形成追求卓越、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色,具有标杆示范意义,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并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

(4)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社会效益和广泛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或社会效益处于本区前列;

(5)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

(2)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具有体现“工匠精神”的工作成果,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重要贡献;

(3)具有显著卓越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以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4)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具有榜样作用,具有良好的守法和诚信记录。申报个人如为组织主要负责人,其所在组织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在自愿的基础上,经本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镇推荐后,申报区政府质量奖。

(二)组织和个人申报区政府质量奖前,应在相关组织和该个人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报组织或个人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普陀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等,具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四)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申报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评审办组织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镇应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宣传政府质量奖工作,鼓励各类组织与个人提高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争创质量荣誉、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

(二)广泛动员,争创标杆

质量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镇要通过宣传引导,广泛动员本行业、本区域的质量管理优秀组织和个人参评区政府质量奖。通过参与评审工作,推动本行业、本区域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脱颖而出。通过表彰获奖者,树立普陀质量发展标杆,进一步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培育先进质量管理人才,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办法,树立质量发展标杆。

(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镇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应对本行业或本区域内组织或者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四)加强监督,守纪合规

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和授予,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和“严格标准、好中选优、自下而上”的原则,按照《上海市普陀区质量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不得借区政府质量奖评选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

六、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老师、李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 52564588-4803、4816、4817

材料寄送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3号楼803室  

电子邮箱:pt_zlbgs@163.com

邮政编码:200333

 

附件:1、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2、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表

        3、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表

        4、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5、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6、DB31/T598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

 

 

 

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