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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拒不赔付,普陀法援解难题 ( 2024年07月16日 )

2023年12月,外来务工人员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名逆向行驶的外卖骑手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方某右肩、右膝、左足多处肿胀疼痛,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损伤,方某自行支付医疗费1000余元。经交警认定,外卖骑手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方某无责。事后,方某与肇事方多次联系请求赔偿,但肇事声称已在外卖平台购买保险,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无奈之下,方某到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方某,做好倾听和安抚工作,详细了解案情后,开启“法援+调解”模式,主动电联外卖骑手,寻求调解的可能性,但因外卖骑手经济困难,双方难以达成调解合意,中心工作人员随即为方某办理法律援助,指派经验丰富的叶律师承办案件。

叶律师了解案情后,提出以下诉讼思路:一是到派出所调查交通事故肇事方的户籍信息;二是调查交通事故肇事方是否投保了保险及保险公司名称。叶律师到派出所调取到交通事故肇事方户籍信息后,又经过多方搜索,直接与外卖平台取得联系,经过耐心的协商并在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最终了解到此案交通事故肇事方系外卖平台注册的外卖骑手,且外卖平台已为该外卖骑手投保“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投保“个人责任保险”,同时亦取得保险公司的信息。至此,诉讼主体的问题得以解决。

2024年1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在叶律师的努力下,保险公司同意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方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车损、衣物损合计约3000元;因保险单约定营养费、交通费不属于保险责任,肇事方同意赔偿方某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200元。两被告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完毕,此案圆满结案。

本案一波三折,面对遭受车祸的外来务工人员方某的求助,法援工作人员先是倾听诉求,安抚情绪,从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寻求调解可能性,调解未果后随即转为诉讼。承办律师面对肇事方的消极态度,在承办此案中积极联系外卖平台,调查取得外卖平台为外卖骑手投保的保险公司信息、保险单信息,为此案受援人方某快速、足额获得赔偿起到重要作用。此案中交通事故肇事方投保了个人责任保险,所以此案由保险公司赔偿受援人方某的大部分损失,而造成交通事故负全责的外卖骑手仅承担保险责任之外较小的赔偿责任,并未因此次交通事故给其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此案达到了双方均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