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

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信息来源: 上海普陀 发布日期:2024-05-13

序号

抽查计划分类

检查对象

抽取层级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计划时间

待抽查总户数

1

医疗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国家、  普陀区

市发证医疗机构、区发证的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

1.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 备案凭证、诊疗活动)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 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 格、执业行为)管理情况;3.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 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禁止类技术、限制类技术、医疗美 容、临床基因扩增、器官移植技术)管理情况;5.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 出入库,临床输血)管理情况;6.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7.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 理治疗、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8.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 查等)管理情况;9.国抽要求的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  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  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 “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 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

6月 - 10月

国抽18家

区抽33家

2

医疗美容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国家、   普陀区

医疗美容专科医院、医疗美容专科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

1.医疗美容机构资质管理情况。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是否进行医疗美容诊 疗科目登记;是否按照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 医疗美容服务;2.执业人员管理情况。执业人员是否取得资质并完成 执业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执 业医师超执业范围或在非注册的地点开展诊疗活动 的情况;3.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在使用环节是否存在违 法违规行为,包括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 器械,超出适应症范围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4.医疗美容广告发布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5.医疗技术(禁止类技术、限制类技术)管理情况。6.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6月 - 10月

国抽4家

区抽3家

3

母婴保健、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普陀区

妇幼保健院、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核准妇产科专业、 未取得母婴保健 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综合) 医院、妇产(科)医院、 综合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

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 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是 否进行登记查验;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 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是否规范;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 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广告;3.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人工终止妊娠登记查验制度;是否建立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 其他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实施情况;4.规范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检查。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基本标准;是否遵守临床、实验室等操作规范;是否存 在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参与实施代孕、伪造或买卖出生医学 证明、滥用性别鉴定技术等行为;是否存在无相应技术资质开展人 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6月 - 10月

国抽0家    区抽11家

4

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国家、   普陀区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5.医疗废物管理,抽检医疗污水消毒效果;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6月 - 10月

国抽9家

区抽6家

5

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国家、   普陀区

放射诊疗机构

(含中医医疗机构)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 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 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 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注:开展随机监督抽检。

6月 - 10月

国抽11家

区抽12家

6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普陀区

已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1.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是否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建立、落实及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职业卫生培训: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是否按规定的周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时间是否符合要求;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是否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按程序开展评审及存档、公示;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否如实、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 目申报;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监测、检测、评价,是否进行检测结果的报告和公布;是否按规定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并及时维护、保养,是否按规定发放、管理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佩戴使用;6.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是否按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危害后果;7.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是否按规定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8.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是否按规定处置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是否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注:开展随机监督抽检。

5月 - 10月

国抽0家

区抽40家

7

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国家、  普陀区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1.资质证书:是否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情形; 2.业务范围及出具证明:是否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否出具虚假或者失实 的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或其他虚假证明文件;3. 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要求: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场采样、现场检测、样品管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及应用、危害程度评价、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评价、技术报告编制等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是否存在具备自行检测条件而委托其他机构检测的情形, 是否存在委托检测的机构不具备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相应检测能力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其他机构实施样品现场采集和检测结果分析及应用等工作的情形;是否以书面形式与用人单位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 围以及双方的责任;是否转包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是否擅自更改、简化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 内容;是否按规定在网上公开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相关信息;是否按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送 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信息;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是否使用非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是否安排未达到技术评审考核评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是否在放射卫生或职业 卫生技术报告或者有关原始记录上代替他人签字;是否未参与相应技术服务事项而在技术报告或者有关原始记录上签字。

5月-10月

国抽3家

区抽1家

8

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国家、  普陀区

中小学校及高校、普通中小学校、托幼(育)机构

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每年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学校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重点检查中小学校落实教室采光和照明符合要求的情况。

注:开展随机监督抽检。

5月 - 9月

国抽17家

区抽33家

9

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国家、普陀区

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场所、美发场所、其他公共场所、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注:开展随机监督抽检。

5月 - 10月

国抽202家

区抽132家

10

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国家、  普陀区

城市集中式供水(含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

现制现售饮用水、涉水产品卫生

集中式供水(含管道分质供水):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水质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以及“扫码知卫生”落实情况。

二次供水:供管水人员持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扫码知卫生”落实情况。

现制现售饮用水: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设备放置情况、设备卫生防护情况、设备信息公示情况、设备二维码公示情况以及“扫码知卫生”落实情况。

涉水产品卫生: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

注:开展随机监督抽检。

5月 - 10月

国抽14家

区抽108家

11

消毒服务机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普陀区

现场消毒服务机 构、二次供水设施 清洗消毒服务机 构、集中空调通风 系统清洗消毒服 务机构

企业备案情况;消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情况;开展消毒服务相匹配的设备设施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消毒关键环节相关数据的记录与保存情况;消毒关键环节相关数据的上报情况;使用的消毒产品索证查验情况;消毒效果符合标准和规范情况;开展消毒服务人员卫生防护情况;消毒服务方案制定情况;消毒过程及记录合规性情况;使用的消毒产品索证查验情况。

6月 - 10月

区抽15家

12

消毒产品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国家、  普陀区

抗(抑)菌剂以外的第二类消毒产品

生产企业;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委托外地生产的责任单位;经营中的消毒产品

检查生产企业的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材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

检查经营中的消毒产品的索证情况(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购货证明;产品标签、说明书等情况。

注:开展随机监督抽检

6月 - 10月

国抽10家

区抽3家